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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旅越中国公民注意遵守越南出入境法规

发布时间:2018-01-04 来源:越南签证代办服务中心 浏览量:806次
请根据实际赴越目的申请签证,领取签证后仔细检查签证种类、有效期及入境次数,如入境目的不符,将处以1500万到2500万越南盾罚金并限期离境;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金并驱逐出境。

  据越南领事馆网站消息,近日,在越南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因违反越南出入境法规遭处罚案件,中国驻越南使馆在此提醒如下:


提醒旅越中国公民注意遵守越南出入境法规


  一、勿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请根据实际赴越目的申请越南签证,领取签证后仔细检查签证种类、有效期及入境次数,常见越南签证种类包括:DL(旅游签证)、LD(劳动签证)、DH(留学签证)、DT(投资签证)、DN(商务签证)等;


  根据《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及第167/2013/ND-CP法令规定,越南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外国公民所持签证,如入境目的不符,将处以1500万到2500万越南盾罚金并限期离境;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金并驱逐出境。


  二、赴越旅游中国公民勿自行前往民宅居住(如居住在越南籍配偶家中除外)、到当地工厂参观或进行其他非旅游活动,如有相关需求,应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根据《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及第167/2013/ND-CP法令规定,如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将被处以50万到200万越南盾罚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以拘留或驱逐出境。


  建议广大旅越中国公民提前了解并遵守越相关出入境法规,注意在签证有效期内及时离境。如需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协助,请拨打24小时值班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越南使馆(河内)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3474865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岘港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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