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高额投资(F-5-5)签发对象:申请永住资格时,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外籍投资者,并已正式雇佣韩国国民5人以上的人员
签证类型:韩国DE系列滞留者签证(F-4-13)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以文化艺术(D-1)采访(D-5)贸易经营(D-9)教授(E-1)特定活动(E-7)资格会在韩国滞留6个月以上的人员
签证类型:韩国大学毕业者签证(F-4-14),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持有国内外专业学士学位(2年制以上大学毕业)以上的人员、拥有受国际教育振兴院等政府邀请获得奖学金生
签证类型:韩国OECD永驻者签证(F-4-15)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取得OECD国家永久居住权者OECE永驻者签证准备材料中要提供能证明本人系有关国家OECE永久居住权持有者的材料。OECE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由35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旨在共同应对全球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政府治理等方面的挑战,并把握全球化带来的机遇。成立于1961年,目前成员国总数35个,总部设在巴黎。
签证类型:韩国法人代表等签证(F-4-16)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两年,签发对象:法人企业代表、登记人员及管理级职员,法人代表签证申请成员还有以下要求
签证类型:韩国10万美元企业家签证(F-4-17)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上一年度年销售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企业(个体户)
签证类型:韩国跨国企业签证(F-4-18)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跨国企业高层干部、媒体高层干部及记者、律师、会计师、医生、所在国政府承认的一级(相当于大学教授级别);二级(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艺术家、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研究员、中级以上农业技术人员、船舶或民用航空领域高级技术人员。
签证类型:韩国同胞团体代表签证(F-4-19)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两年,签发对象:所在国承认的同胞团体或文化艺术团体(协会)的代表及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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