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韩国公务员等签证(F-4-20)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前、现任国会议员、5年以上在职公务员及国营企业职员
签证类型:韩国教员签证(F-4-21)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大学教授(包括副教授、讲师),教育对象为汉族的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党书记),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幼稚园高级教师
签证类型:韩国年满60周岁以上者签证(F-4-25)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年满60周岁以上者办理此韩国签证提供的材料很简单,只需要提供基础材料就可以了。它属于在外同胞签证中的其中一类签证,每个领区办理此签证要求材料会有差别,申请时应以实际办理的领区提供相关材料。
签证类型:韩国个体经营签证(F-4-22)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两年,签发对象:准备在韩国经营个人企业者签证申请人条件以本人财产投资三亿韩元以上或投资二亿韩元以上(须6个月以上持续雇佣1名以上韩国公民)的人
签证类型:韩国在外同胞签证(F-4)有效时间:五年,滞留时间:二年,签发对象:过去曾持在外同胞(F-4)签证者在外同胞(F-4)签证签发对象不包括过去持在外同胞(F-4)签证在韩停留期间,因违法行为失去该签证停留资格者。申请材料就是基础材料。
签证类型:获得韩国国籍及永住资格(H-2-1)签发对象:在韩国国内有住所的大韩民国国民或符合取得韩国国籍的条件而获得韩国永住资格※滞留资格:F-5-7(E)中国同胞邀请2寸以内亲属
签证类型:独立有功者及其遗属或家属(H-2-1)签发对象:属于《关于国家有功者等的礼遇及支援的法律》规定的国家有功者及其遗属,或属于《关于独立有功者礼遇的法律》中规定的独立有功者及其遗属或家属
签证类型:对大韩民国国家利益有贡献、功劳的人(H-2-1)签发对象:对大韩民国有特别功劳的人或对大韩民国国家利益有贡献,获得政府授予勋章等的人
签证类型:抽签访问就业(H-2-5)签发对象:访问就业前申请后被机选抽中的中国同胞,有效期:3年,停留期:1年,注意事项:
签证产品
